辦理條件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縣(市、區)實際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1、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
2、合法穩定住所是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3、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蚱胀ǜ叩葘W校取得學籍并就讀。
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
3、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或連續就讀證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穩定住所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購房協議和發票、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住宿證明、政府(部隊)或單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指政府保障性住房、軍產房)。
(2)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人事組織部門的工作調動證明、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憑證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3)以連續就讀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學生證、錄取通知書、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在本校連續就讀的材料。
4、對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或連續就讀條件的,也需同時提交實際住址的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審核:公安內部審核;
4、制證:公安內部制證;
5、領?。荷贽k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辦理地點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對符合申領條件、材料齊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一般在1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特殊情況不超過3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